关于召开表彰“五老”楷模和深化学习贯彻
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研讨会筹备方案
为了更好地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关工委成立2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指示,弘扬“五老”精神,开创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,市关工委拟于今年8月总书记重要指示发表2周年之际,召开表彰“五老”楷模和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研讨会。筹备方案如下:
一、“五老”楷模推选
1、条件标准
(1)必须是直接从事服务青少年(包括留守儿童、困境儿童,下同)五年以上的离、退休老同志;
(2)教育、引导、帮扶青少年坚持经常,成效显著;
(3)关爱青少年耐心、细致,方法得当,得到关爱对象衷心拥戴;
(4)本人关爱青少年工作得到当地党组织认可,“五老”人员普遍服气。
2、推选程序
(1)以乡(镇)、局(委、办)、街道关工委为推选单位,按本方案“五老”楷模条件标准衡量,推荐出初步人选,经单位党政分管领导同意,上报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(园区)关工委驻会班子集体讨论,并征得党委(党工委)分管领导同意后,上报审议;市直部门关工委推选由本级直接提名,党委负责同志同意后上报。各地各部门关工委统一于6月上旬,将“五老”楷模推荐人选报市关工委驻会班子集体审议。
(2)表彰名额。为了确保“五老”楷模人品、事迹、成效过硬,群众信服,评选表彰达到鼓舞士气,推动关爱工作目的,全市评选10人,县(市、区)推报2-3人,排出顺序;开发区(园区)各推报1人,市直部门关工委实事求是推报。市关工委按事迹过硬程度,最终确定10人。
(3)“五老”楷模人选经市关工委审议通过后,经白城关工委网站、《白城日报》公示一周,征求意见,无异议后,予以确定。
(4)推选审定“五老”楷模实行填表报审,表格形式附后。
3、表彰形式
一是对“五老”楷模予以全市通报表彰。
二是向受表彰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。
三是组成“五老”楷模报告团,作巡回事迹报告,以弘扬“五老”精神,传授服务经验,激励更多“五老”更好地关爱服务下一代。
4、具体要求
各地各部门关工委按此方案认真搞好推选工作,严格按照条件、程序、时间、填表等要求,做好推选上报。“五老”推选重点是基层直接从事关爱服务工作的“五老”,不符合全部四项条件的不能推报,宁缺勿滥。
二、理论研讨准备
1、研讨内容
紧紧围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义、结合关工委职责定位、关工委组织建设、“五老”队伍管理、“五老”精神弘扬、争取党建带“关建”;服务青少年(包括留守、困境儿童,下同)方式方法,关爱青少年活动开展、教育引导帮扶阵地建设、服务载体开拓创新、服务工作规范化;关工委建设存在问题、服务工作薄弱环节、“五老”队伍现状分析、乡村关工委常务副主任“走读”问题;营造关心下一代工作舆论氛围、利用新媒体进行关工委工作舆论宣传等内容进行研讨,旨在探索解决实际问题,扩展服务领域,拓宽服务渠道、创新服务方式、扩大服务对象、提高服务效果、营造深厚舆论氛围,开创关工委工作新局面。
2、相关要求
(1)县(市、区)关工委组织撰写2篇以上论文;查干浩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组织撰写1篇以上论文;市关工委、市直部门关工委各撰写1篇论文。其中班子成员必写一篇。
(2)论文撰写要围绕本方案确定内容,自选一个方面,自立题目,充分进行理性思考、深刻分析研究,讲出体会、谈出思路、搞出设想、提出对策、悟出创新。论文力求小而精,言之有物;避免大而全,空洞说教。
(3)论文初稿5月形成后,经本地、本部门关工委领导班子讨论修定后,6月份统一报市关工委。市关工委择优5-7篇具有代表性、方向性、操作性论文会上研讨,其余论文予以书面交流。
(4)各地各部门关工委按此方案要求,积极组织撰写论文,按时上报论文。
三、会议开法
届时,召开全市表彰“五老”楷模和深化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研讨会。
1、参加人员:市、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(园区)关工委驻会班子成员、受表彰的“五老”楷模、论文作者;市直部门关工委常务副主任。邀请市委或市政府主管领导、省关工委领导到会指导。
2、会议程序:
一是宣布市关工委表彰“五老”楷模决定;
二是由与会领导向“五老”楷模发放证书和纪念品;
三是“五老”楷模代表作表态发言;
四是进行论文研讨;
五是省关工委领导和市委分管领导即席指导讲话;
六是市关工委主任做会议总结讲话。
3、会议主持人: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。
4、具体开会时间另行通知
附:“五老”楷模登记表
白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白城市关工委办公室